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有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也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建设单位已委托甘肃k8凯发(中国)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并组织进行审核,现已经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修改,现将报告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264013.28万元
建设规模:将膜脱盐装置改造为常减压装置,3台80t/h燃煤蒸汽锅炉(已建成2#、3#燃煤锅炉停运),原料来源、工艺路线等均未变化。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7-6719218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k8凯发(中国)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931-4619784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顺利获得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025年4月20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86号